https://mp.weixin.qq.com/s/nWf7STXrY0rselnT05Ng1w

导语
为有效帮助社会组织学习相关法规政策、完善内部治理及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在福州市民政局的指导和支持下,由福州市用心公益服务中心发起社会组织“用心小课堂”,向社会组织不定期的推送文章或视频,共同学习与成长。

答:《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一条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
(二)未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党组织的;
(三)登记管理机关在抽查和其他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发放整改文书要求限期整改,社会组织未按期完成整改的;
(四)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存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五)受到警告或者不满5万元罚款处罚的;
(六)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与社会组织取得联系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答:《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0号)第十五条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一)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
(二)弄虚作假办理变更登记,被撤销变更登记的;
(三)受到限期停止活动行政处罚的;
(四)受到5万元以上罚款处罚的;
(五)三年内两次以上受到警告或者不满5万元罚款处罚的;
(六)被司法机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七)被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吊销登记证书、撤销成(设)立登记决定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END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欢迎加入我们—
- Welcome to join us -


地 址:福州市社会组织创业园
(鼓楼区杨桥东路142号)
福州市劳动领域社会组织共享基地
(福州市文化宫综合楼B1层南侧)
联系人:赖老师 18750765104
谢老师 18750760819